政协通辽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界别提案工作的意见
(2020年6月16日政协通辽市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开展界别协商、加强界别工作的要求,根据《政协通辽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在运用提案履行职能时更好地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推动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界别提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定义和特点
(一)定义。界别提案是指参加政协的各界别,按界别把个别、分散的意见汇聚成系统、集中的意见,把委员的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整体的优势,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活动形式,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具有集体智慧的提案。
(二)特点。界别提案是在广泛发动、集思广益,深入调查研究、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内容和建议既有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独特见解,又能反映界别意见和呼声,具有层次高、份量重、代表性广、整体性强的特点,能够显现各界别“内部联系性强,纵向专业性强,横向独立性强”的优势,有利于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作用,展现政协建言咨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通过加强界别提案,充分调动各界别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密切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二)意义。界别提案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有效形式。加强界别提案工作,有利于体现政协组织的广泛代表性和党派合作性,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广泛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促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加强领导
界别提案的组织应以《政协通辽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为依据,以界别委员为主体,以专门委员会为纽带,以市政协办公室为依托。
市政协常委会要把界别提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主席会议结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协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对界别提案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市政协领导要根据分工和联系的界别,指导各界别开展界别提案工作,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所联系界别的服务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要与界别提案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界别调研视察活动,为界别委员提出提案搭建平台。为了突出界别特色,彰显界别提案的严肃性,各界别每年要提出2-3件界别特色鲜明、问题反映精准、调研论证可行、社会反响较好的提案。
四、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界别提案以界别的代表性、内容的专业性为特征,必须以规范的格式和形式提出。一是反映本界别委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建议和呼声;二是经界别会议共同讨论且征得本界别半数以上委员同意;三是由界别召集人亲笔签名并在政协提案系统提交;四是以界别名义提交的提案不得再以界别内个人名义提出。
(二)内容要求。界别提案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本界别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现实意义大、实践价值高、社会影响好的提案,做到选题准;提案主题要鲜明,观点有新意,分析问题、提出对策要体现在开阔视野、创新思维、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上,做到观点新;要立足于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做到调研深;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承办部门办出实效,做到建议实。
五、保障措施
政协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要健全界别委员学习培训制度,重点抓好界别召集人的培训,调动各界别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要为各界别在提案选题、调研视察、座谈研讨、提案提交和反馈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政协提案委员会要根据相关规定,在重点提案的遴选中充分考虑界别提案的比重,推荐界别特色突出、发挥界别作用明显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提交主席会议审定并由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界别提案择优评选为优秀提案并予以表彰。
政协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要将界别提案的宣传纳入政协整体宣传计划,并结合委员岗位建功活动,加大对界别提案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委员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界别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