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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06日 星期六
关于推荐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各位委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政协通辽市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现将2023年度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提案范围和标准

(一)范围: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承办单位办理后取得明显实效的提案。

(二)标准:选题符合提大事、议大事原则,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议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问题精准、分析透彻、观点鲜明、建议具体;办理效果要明显,经过承办单位办理对党政决策、规划制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起到明显作用;撰写要符合规范要求,一事一案,有理有据,内容完整,说服力强。

请通辽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范围和标准进行自荐或推荐。其中,政协委员1件、各参加单位不超过2件、各专门委员会不超过3件。

二、推荐先进承办单位范围和标准

(一)范围:年度承办政协提案的各有关单位。

(二)标准:办理工作机制健全,符合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协商沟通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案办理成效明显,委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范围和标准进行推荐,先进承办单位控制在年度承办单位总数的10%之内。

三、相关要求

请通辽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通辽市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通辽市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行政中心1号楼505办公室)或发送电子邮件(PDF格式)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魏 薇,联系电话:8835838,8835858(传真)

电子邮箱:tlzxtaw8835838@163.com

附:1.通辽市政协优秀提案推荐表

2.通辽市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

2023年11月8日

附件:通辽市政协优秀提案、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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